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自评公开模板)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36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4 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5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2.12.13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8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8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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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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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8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0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0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8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8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8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8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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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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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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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师范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经济与旅游管理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智能制造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艺术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医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二、《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团学联学生会是学校党委组织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团学联学生会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独立的开展工作。
第三条 团学联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动员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我校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维护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学校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关系,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 团学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 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正常民主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二) 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文体、公益等活动,努力为全校同学服务。
(三) 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密切与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联系。
(四) 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成 员
第五条 (一)凡具有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服从团学联学生会章程,并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即可申请加入团学联学生会。
(二)做事认真踏实,有为同学服务的能力和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始有终;要有强烈的团队意识,能通过合作与沟通来解决问题。
(三)有一定的自我锻炼,自我管理意识,有组织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要有服从纪律的意识,听从上级指挥,不逃避义务, 敢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意识,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意识。
(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自愿加入干部队伍,为广大同学服务。
(六)团学联学生会成员应热爱和拥护中国的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内,且学业无不及格情况。
第六条 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二)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提高素质。
(三)执行团学联学生会决议,维护团学联学生会声誉。
(四)严格遵守团学联学生会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为同学服务,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五)积极参加团学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 成员应享有的权利
(一)成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成员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一切政治活动和文体活动的权利。
(三)成员有对自己选出的代表进行民主监督,通过民主改选的方式,撤销代表的权利。
(四)成员对团学联学生会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表决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并书面向上级反映。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第八条 团学联学生会和各二级学院须定期、规范召开代表大会。
(一) 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为一年。
(二) 学院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
第九条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要扩大代表的广泛性。
(一)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团学联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团学联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高于40%。
(二)大会代表经班级、学院组织选举产生。
第十条 学校探索实行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制度(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各院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委员会委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每年至少召集1次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一)委员会委员不得代替团学联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二)委员会委员通过委员会会议投票选举主席团成员。
(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向委员会提出罢免主席团成员的议案;依照本校相关制度进行会议。
(三) 委员会委员可通过召开委员会会议修改本章程。
第四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一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校党委的领导及校团委的指导和帮助下,独立地开展各项活动。
(一)团学联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公开选举产生,部长及副部长由校团委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二)团学联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要坚决执行团学联学生会决议,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三)团学联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及时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 团学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4名,团学联学生会主席团有以下职权:
(一)解释本章程,监督本章程的实施;可向学生会委员会提议,修改本章程。
(二)制定并实施团学联学生会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团学联学生会工作职责、学生干部的考核、例会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行。
第十三条 团学联学生会常设办公室、宣传部、活动部、学习交流部、权益保障部5个部门。各部门设1名部长、1至2名副部长,下设干事若干(具体人数由主席团商定并报校团委备案)。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为团学联学生会的下级组织,班委会为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 校团委老师和学生工作部老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和监督团学联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团学联学生会常任委员会(简称常委会)是团学联学生会的监督机构,其成员由主席团构成,负责监督团学联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运行情况。
第十六条 团学联学生会修订的各项制度,由主席团请示校团委后再行确定公布。
第五章 二级学院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七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
(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为团学联学生会的下级组织,任期为一年,其机构应与团学联学生会基本保持一致。
(二)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应自觉接受各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团学联学生会的指导。
(三)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应坚决执行团学联学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团学联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开展本院的各项活动。
(四)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应定期向团学联学生会汇报工作,并及时对团学联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班委会为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本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卫生委员、治保委员等职。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同学,保证团学联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并根据各班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六章 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人员录用
(一)团学联学生会干部的聘任均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
(二)团学联学生会干部均采取公开招聘、竞选答辩等方式选拔,择优录用。
第二十条 人员培训
(一)为提高团学联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效率及总体素质,各团学联成员在上任前必须接受部门工作培训。
(二)干事在录用后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统一培训、再针对各个部门不同的需要对各部门新成员进行专门的培训。
(三)部门培养对象经推荐后,由主席团组织统一培训。
第二十一条 人员监督
(一)团学联学生会干部、干事一经聘任,应在工作中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服从团学联主席团的安排。
(二)团学联学生会干部、干事一经聘任,必须严格遵守团学联各项规章制度,各司其职,恪尽职守。
(三)团学联学生会干部干事一经聘任,其工作受主席团监督,每学期进行综合评定、考核。
第二十二条 人员的考核
(一)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二)学生干部考核细则(详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团学联学生会考核制度(修订版)》)。
第二十三条 评优办法
(一)例会考勤。团学联学生会各成员除特殊情况请假外,无故缺席两次或迟到三次以上者(包括三次在内),即取消该成员的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二)学习成绩。团学联学生会各成员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加强自身学习成绩的提高。要求参与评优的学生干部,其学习成绩必须在本专业前30%内,且学业无不及格情况。对获各种奖励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情况。在学校相关活动中,团学联各学生会成员必须带头组织参与,若发现在活动中,学生干部无故缺席两次或不遵守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即取消该成员的评优资格。
(四)工作表现。要求团学联学生会各成员以部门为单位,在评优之前全体例会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该部门一学期的活动情况及在各项活动中其内部成员的表现进行如实总结。在此基础上,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给予评优的资格。
(五)工作能力。对团学联学生会各成员在每次活动中,在工作协调能力方面突出者或在平时工作中,对培养下一届团学联学生会新生骨干力量有突出贡献者,将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 会议制度
(一)团学联学生会的会议主要包括:主席团例会、主要干部例会、部门例会、临时会议及紧急会议。
(二)各部门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布置各项工作及传达学校的各项决定。
(三)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团学联学生会全体干部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四)临时会议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由主席团及时组织召开。
(五)每次会议必须佩戴工作牌,并且做好会议记录,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五条 换届竞选
(一)团学联学生会成员换届竞选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二)团学联学生会成员换届竞选,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三)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
(五)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第二十六条 辞职辞退
(一)团学联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
(二)在竞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三)不胜任现任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者。
(四)任职期间上一学期补考科目在两科以上者。
(五)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受到学校处分者。
(六)在本职工作中,有两次以上严重失职或不按时完成
(七)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者。
(八)有打架、斗殴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学校处分者。
第二十七条 免职程序
团学联学生会干部所在部门提出免职意见,并上交主席团。
主席团对该免职意见进行核查,报校团委老师审查。
团学联学生会干部若毕业离校,则自动脱离团学联学生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团学联学生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4 |
1.对学生会重大事情进行讨论并及时反馈校团委;2.协助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开展;3.负责各部门通知的传递与公布;4.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5.处理学生会内部的日常事务,制定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奖惩、管理);6.及时、高质量、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
2 |
办公室 |
7 |
办公室是学生会核心部门之一,是联络整个学生会的纽带,沟通、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主要负责起草各类文件,并将各类文件及时的归、存档。 |
3 |
宣传部 |
8 |
1.贯彻执行各级宣传工作指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议;2.负责各类学生活动新闻稿的采编和报道;3.负责网站、新媒体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级信息网;4.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各学院宣传部开展工作。 |
4 |
活动部 |
7 |
主要负责各项学生活动组织、筹备,做好活动策划案撰写,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
5 |
学习交流部 |
5 |
学习交流部主要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意识;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交流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做好学习情况考勤。 |
6 |
权益保障部 |
5 |
定期开展各类调查问卷,收集学生诉求,及时反馈主席团及校团委,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王思雨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大二 |
3/97 |
2 |
蒋浩 |
共青团员 |
建工学院 |
大二 |
40/439 |
3 |
周南均 |
共青团员 |
建工学院 |
大二 |
36/439 |
4 |
陈良 |
共青团员 |
师范学院 |
大二 |
105/241 |
5 |
廖雨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大二 |
2/97 |
6 |
王文杰 |
共青团员 |
智能学院 |
大二 |
7/22 |
7 |
叶晓钰 |
共青团员 |
师范学院 |
大二 |
10/40 |
8 |
郑雅文 |
共青团员 |
师范学院 |
大一 |
10/50 |
9 |
李兴溶 |
共青团员 |
师范学院 |
大一 |
3/283 |
10 |
余涵 |
共青团员 |
经管学院 |
大一 |
3/35 |
11 |
程学清 |
共青团员 |
建工学院 |
大一 |
5/42 |
12 |
文耀雪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大二 |
2/32 |
13 |
任学斌 |
共青团员 |
师范学院 |
大二 |
137/196 |
14 |
向以燕 |
共青团员 |
师范学院 |
大二 |
15/53 |
15 |
何文龙 |
共青团员 |
智能学院 |
大一 |
1/81 |
16 |
尹星月 |
共青团员 |
师范学院 |
大一 |
11/49 |
17 |
翁立怡 |
群众 |
师范学校 |
大一 |
58/283 |
18 |
张曼 |
群众 |
经管学院 |
大一 |
15/51 |
19 |
苏培军 |
共青团员 |
智能学院 |
大一 |
11/48 |
20 |
尧楚寒 |
共青团员 |
师范学院 |
大二 |
6/53 |
21 |
文培华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大二 |
10/97 |
22 |
杨方瀚 |
共青团员 |
电信学院 |
大二 |
16/53 |
23 |
曹美君 |
共青团员 |
师范学院 |
大一 |
112/219 |
24 |
黄昊瑾 |
群众 |
师范学院 |
大一 |
103/189 |
25 |
梅川鄂 |
共青团员 |
材化学院 |
大一 |
1/35 |
26 |
黄兴月 |
群众 |
师范学院 |
大一 |
17/45 |
27 |
彭安群 |
共青团员 |
师范学院 |
大二 |
8/196 |
28 |
尹思琪 |
共青团员 |
师范学院 |
大二 |
125/196 |
29 |
潘琴 |
群众 |
师范学院 |
大一 |
11/51 |
30 |
郑竹君 |
群众 |
师范学院 |
大一 |
2/56 |
31 |
马豪 |
群众 |
土木学院 |
大一 |
11/32 |
32 |
吴松谕 |
群众 |
土木学院 |
大二 |
19/39 |
33 |
李思雨 |
共青团员 |
经管学院 |
大二 |
19/39 |
34 |
李玲 |
群众 |
经管学院 |
大一 |
10/35 |
35 |
熊海利 |
共青团员 |
智能学院 |
大一 |
3/29 |
36 |
杨越 |
群众 |
学前学院 |
大一 |
21/45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本选举办法经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经学校团委、党委和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同意,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第19届学生会设委员会委员30名,主席团成员4名。学生代表大会各项选举由大会主席团领导和组织。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45名,差额率为50%;主席团候选人为6名,差额率为50%。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为大会正式代表;主席团成员须为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团预备人选,由校级团委与各二级学院民主协商提出,报学校党委和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同意。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选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过程要求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学生代表必须亲自投票,因故请假无法参加会议的代表视作弃权,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过程分为两轮,分别为委员会选举、主席团选举。参加选举的学生代表对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另选他人。每张选票赞成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要求用蓝色或黑色的签字笔(圆珠笔)填写,划写符号须准确且字迹清晰。全部书写模糊且无法辨认的选票将视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部分有效。
学生代表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由各代表团从非候选人的学生代表中推选,经大会表决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安排。投票顺序为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其次是大会主席团及各位代表按照指定路线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员清点选票,并由总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若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现场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参加选举的学生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参加选举的学生代表的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若候选人出现票数相等且多于应选名额时,则重新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进行选举;若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以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员接近应选名额时,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应核对投票人数和统计票数,做出记录、签名确认后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或大会主持人宣布。宣读选举结果和所得票数时,均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每一轮投票、计票完成后,现场公布本轮选举结果及当选名单,随后方可进入下一轮选举环节。
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归大会主席团所有。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本选举办法经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经学校团委、党委和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同意,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第19届学生会设委员会委员30名,主席团成员4名。学生代表大会各项选举由大会主席团领导和组织。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45名,差额率为50%;主席团候选人为6名,差额率为50%。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为大会正式代表;主席团成员须为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团预备人选,由校级团委与各二级学院民主协商提出,报学校党委和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同意。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选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过程要求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学生代表必须亲自投票,因故请假无法参加会议的代表视作弃权,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过程分为两轮,分别为委员会选举、主席团选举。参加选举的学生代表对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另选他人。每张选票赞成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要求用蓝色或黑色的签字笔(圆珠笔)填写,划写符号须准确且字迹清晰。全部书写模糊且无法辨认的选票将视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部分有效。
学生代表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由各代表团从非候选人的学生代表中推选,经大会表决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安排。投票顺序为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其次是大会主席团及各位代表按照指定路线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员清点选票,并由总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若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现场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参加选举的学生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参加选举的学生代表的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若候选人出现票数相等且多于应选名额时,则重新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进行选举;若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以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员接近应选名额时,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应核对投票人数和统计票数,做出记录、签名确认后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或大会主持人宣布。宣读选举结果和所得票数时,均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每一轮投票、计票完成后,现场公布本轮选举结果及当选名单,随后方可进入下一轮选举环节。
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归大会主席团所有。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2年12月13日在学校杏坛召开,正式代表311人,列席代表18人,主要议程包含第18届学生会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学校第19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学生会秘书长。报道链接:https://xgb.gavtc.cn/info/1031/1885.htm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同学意志,切实保障同学们的民主权利,确保本次学代会成为一次成功、务实的大会,使我校学生会在以后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制定我校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按照全校学生数2%的比例测算,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拟定311人,按不低于20%差额比例经基层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不担任学生会主席或部门负责人的代表比例不低于6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占一定比例。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学生代表应是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专科生。学生代表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深得同学的拥护、信任;能够如实反映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同学的意见,是非分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推荐提名
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代表的条件、分配名额和构成要求,根据多数学生组织和多数青年学生的意见,经与有关单位团组织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各选举单位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听取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单位青年学生和有关方面意见。
(二)推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经各团组织审核同意后,将《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于2022年11月29日之前报送校第六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
(三)代表选举、上报
在筹备工作小组初审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会议,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及产生方法,由各选举单位决定。各选举单位在选举前要充分酝酿,可以经过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再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各团组织须于2022月5日之前,将《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汇总表》纸质版报送校第六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由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全体代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批准。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印发的《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校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工作每学期一次。校级学生会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各学院学生会按照校级学生标准在学院内建立完善述职评议实施方案。
第二章 述职内容
第四条 述职的主要内容为学生会每学期安排进行的各项工作任务。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
第五条 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述职者应重点阐述主要工作的情况,公正、准确,既不拔高,也不贬低,力求反映工作的真实面貌。
第六条 述职报告要突出特点。每个部门有不同的工作方向和内容,即使所在同一部门也会因分工而有所不同。因此,述职者要突出自己的工作特点,显示自己的工作特色。
第三章 述职评议程序
第七条 在述职评议前,学生干部要进行工作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在此基础上,撰写并提交述职材料。
第八条 校团委组织开展述职评议会,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与参会人员听取学生骨干工作期间履职情况,进行如实测评。老师对述职评议会进行点评,提出工作要求。
第九条 评议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共分为 4个等级,由校团委进行汇总、统计测评结果。
第十条 述职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共青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范力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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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范力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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