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文件精神,对22类特殊群体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我校2025年补录新生于10月9日到校报道,经补录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小组评议、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同意补充认定林筠瑶等20名特殊群体同学为202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补充名单予以5个工作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予以反映。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月23日
投诉电话:0826—2122380
投诉地点:产教中心202办公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7日